项目概况
微型消防站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3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1000240514199551-01115151
项目名称: 微型消防站2
预算编号: 0124-00010785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80000元 ( 国库资金:1080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微型消防站2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8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项目概况: 火灾初起的管控对于扑灭火灾而言至关重要,作为距离居民最近的 保护伞,微型消防站发挥着重要作用。半淞园路街道坚持以近 水救近火的原则,打造半淞园路街道特色社区微型消防站,在社区 建设起最小消防组织单元,苦练内功念好救火快字诀,持续筑牢
居民家门口的安全防火墙。
3、服务期限:1年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约期限: 1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 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提交响应文件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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