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采购供水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采购供水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标段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政务审批【〔202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2024〕2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成都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供水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内容包括新超融合平台、备份系统、全新骨干网、全新骨干网安全提升、工控网及安全提升的各部分建设方案、设备采购、系统集成、骨干网络的迁移调整、工控网的分离、系统迁移及机房物理硬件搬迁、5年应急处置及技术支持服务、设备原厂质保、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水务信息化类系统建设项目业绩。
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时间以验收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验收时间为准。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范围等主要内容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买方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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