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第二次)
九江分公司芳烃联合装置在线优化系统建设项目IPC智能控制系统 (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 石化股份化〔2025〕3 号 的要求开展招标工作,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以下简称:九江石化) ,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九江石化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请有意向的公司参加投标。本项目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及主要内容
九江分公司芳烃联合装置在线优化系统项目是基于严格机理构建芳烃联合装置全流程RTO模型,并与IPC智能控制系统、实时数据库和DCS联动,共同形成九江石化芳烃联合装置在线优化系统;该系统完成后,要实时跟踪装置生产环境变化,以效益最大化为导向,自动优化装置操作。IPC智能控制系统是芳烃联合装置在线优化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应全面提升芳烃联合装置基础PID控制回路性能,提高控制器鲁棒性,实现多设备跨单元大规模协同控制,并与RTO实现协同联动,以增加产品收率、节能降耗、降低操作强度为目标,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IPC智能控制系统应包括硬件、软件和相关的技术服务等内容。具体以附件16(项目建设、服务内容及要求)及提供的技术确认书为准。”
1.2 总投资: 777.977万元(含税;包含软件费、硬件费及技术服务费)。
1.3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正式上线投用止。
开工日期:合同签署后7日内开展工作。
交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正式上线)。
1.4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建设地点:九江石化厂区内。
2 招标项目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九江分公司芳烃联合装置在线优化系统建设项目IPC智能控制系统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九江分公司芳烃联合装置在线优化系统建设项目IPC智能控制系统 开发及配套软硬件采购和实施。软硬件包括芳烃联合装置IPC智能控制系统软件1套,智能控制配套平台接口1套,IPC智能控制服务器、IPC工作站、OPC服务器、工业防火墙、交换机、光电交换机、机柜及相应的系统集成服务,具体以附件16(项目建设、服务内容及要求)及提供的技术确认书为准。
2.3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生效起,至中标人履行完成全部合同义务止。
2.4 工作质量: 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能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合格投标人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2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3.3 投标人拥有IPC智能控制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或持有IPC智能控制系统软件生产商授权;持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3.4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石油化工行业拥有生产装置成功应用智能控制的业绩,需提供相关服务合同复印件、及应用证明或验收文件。
3.5 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 石油化 工行业智能控制工作不少于五年,实施过至少两个石油化工行业装置智能控制项目且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工程师需配备两人以上,均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石油化工行业智能控制工作不少于两年,实施过至少一项智能控制的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以上人员的项目经历、资质和业绩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且保证材料的真实性(证明文件包括:①项目成员职称证书②项目成员参与实施的业绩合同 ③ 项目成员参与实施的 业绩 应用证明或验收文件 ④所有 项目成员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 为保证IPC智能控制系统的及时性和安全性,智能控制系统各项控制功能应基于DCS组态软件开发,各种优化控制方案和功能在DCS控制器中执行,从而保证智能控制功能的执行周期与DCS程序扫描周期同步,实现秒级控制。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书面承诺书,保证满足技术要求。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技术验证(验证标准为:在DCS仿真测试环境下,检查以下控制器是否基于DCS系统组态开发且功能正常:1、串级控制回路多功能控制器:能否按照控制需求正常切换串级或单回路控制;2、加热炉多变量智能控制功能(包括:高低压超驰保护控制、炉膛负压、氧含量控制器、支路温度均衡控制器、智能函数控制器、阀位同步操作控制器)是否基于DCS系统开发,并能够正常投用或切除。),按照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从第一到第三名依次验证。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经验证满足该技术要求,完成相关审批公示程序后与第一中标候选人商签合同;如验证结果与该技术要求不符,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然后对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验证,以此类推确定最终中标人。
3.8 近三年财务状况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项目需要。投标人应提供2021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2022-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9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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