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检察院智慧检务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02-0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4015040010002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1-17至2024-01-23, 9:00-12:00-12: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2-07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四)本项目A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10%的扣除优惠(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优惠;提供的服务全部为小微企业承接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B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 (五)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六)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本项目拟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进行招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的无需再次注册。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电子报名,未及时注册或报名导致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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