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对下列物资进行公开售卖,邀请合格的回收商参加报价。
一、售卖物资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计算机主机 |
105 |
台 |
|
2 |
CRT显示器 |
13 |
台 |
|
3 |
液晶显示器 |
58 |
台 |
|
4 |
复印机 |
5 |
台 |
|
6 |
打印机、传真机 |
67 |
台 |
|
7 |
UPS机头 |
3 |
台 |
|
8 |
交换机 |
15 |
台 |
|
9 |
防火墙 |
8 |
台 |
|
10 |
摄像头 |
26 |
台 |
|
二、相关要求
1.提货地点:包头西站。
2.提货时间:回收商中标后30日内进行回收。
3.付款方式: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携带成交通知书到包头西站办理缴纳货款手续。
三、回收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其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国铁集团通报整改期限内;
3.理解并遵守国铁采购平台的规定及要求,并已办理完成供应商注册手续;
4.其他:满足国家、国铁集团、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5.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人需为国铁平台注册企业,并在国铁平台网上报名。并于2022年9月23日17:00前,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报价单显示报价为物资到站价(不含税价、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单价、含税总价、其中不含税价保留两位小数),递交至包头西站信息技术科,逾期提交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2.报价单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产品资质证明以及服务承诺。请与报价单一同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至包头西站信息技术科,报价文件为一正一副,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逾期未送达相关资料的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回收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电话:0472-2231003 18947850027
五、售卖规则:
1.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以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价格,经评审报价最高的回收商将被确定为成交商。报价相同时优选注册资金最大(可使用其他条件,如报价时间早的供应商等等)的成交商。
2.在确定成交商后,我们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结果公示,成交商须在公示期结束后三日内携带资质原件到包头西站进行资质复核并签订合同,逾期不提交复核材料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包西站
日期: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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